已有 1813 次阅读2009-12-3 21:00
文/胭脂泪
哪怕时光流转,沧海桑田。都抵不过心上那执迷不悟的最初。这是多少人心中的梦?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壹]
纵使步步为营,也终究逃不过精心布置的陷阱。
那两朵紫色的花开得分外妖娆,它的花瓣经络在第一时间感觉到人类的气息时,就花残根落。而导致它生长的地方瞬间塌方,纵使轻功精湛如唐浩天,也难以逃脱。
不知这样坠落了多久,唐浩天才重重摔在地上,被周围藤蔓紧紧缠绕。
这时原本漆黑一片的地底城燃起了一灯如豆,烛火摇晃,只见一袭绯色影子缓缓清晰起来,如鬼魅般移至唐浩天身边。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唐浩天看见一张倾城夺目的容颜。一双琉璃般通透的眸子微微颤动。
暮歌,暮歌你终于来了!
这声音仿佛从千年之前穿越风沙而来,唐浩天不觉一惊,这女子是谁?敢直呼当今皇上的名讳。
也许是太过激动,绯衣女子一手扶着烛台,另一只手几乎要摸到唐浩天的脸,然而就在那一刻,绯衣女子的脸色顿时变了,犹如这极北之地的天气般毫无征兆。
方才的期盼,喜悦,激动在瞬间消失只剩一抹深切的悲哀,化作一丝苦笑,在绯衣女子嘴角飘然散开。
呵、我真的是老了,连眼睛也要盲了。
这声叹息何其悲戚,就连唐浩天也觉得好似有冰雪之气直逼眉梢。、
你究竟是谁,为何要在这迷雾城布下机关,让所有进来的人都有去无回。唐浩天虽是受制之人,但并未表现的惊慌,直觉告诉他,这女子不简单。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是我要等的人,所有就没有活下去的理由。说完绯衣女子神情一凛,三根银针已经蓄在指尖,毫不犹豫朝唐浩天射了过去。
只听啪的一声,竟有两根在碰到唐浩天胸口瞬间跌落在地上,绯衣女子顿时逼过来,长长的指甲轻轻一挑,就划破了青色衣衫,霎时,一支金光闪闪的琉璃钗被她接在手中。
还给我。
尽管两支银针被挡下,但还是有一支准确无误的射进了唐浩天的左肩。他忍着疼痛,挣扎朝绯衣女子喊道。然而她并不应声,只是痴痴地望着金钗,神情空寂悲伤,仿佛是极力在脑海追寻与之相关的记忆。
半晌,她才转过头来,目中似有一团烈火,是暮歌叫你来的,对不对?
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再三直呼当今圣上的名讳。唐浩天望她一眼,因疼痛难忍,汗水滴落。
呵!当今圣上,绯衣女子突然狂笑起来,长发在烛光下飞舞,面目狰狞。
若不是我,他早就死无葬身之地,哪会有今日的风光?
也许是唐浩天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疑惑,绯衣女子淡淡看了他一眼,不相信?哪就让我告诉你三十年前,他登上皇帝宝座的真相。
[贰]
“从小我就在迷雾城长大,曾经这里是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没有杀戮。没有勾心斗角,我们的臣民过着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宁静生活。但有一天一个中原人闯了进来,他看见了这里的奇珍异草,繁华景象,尽管临走前,再三对我父亲许诺不会把这里的所见所闻告诉任何人,但是,他失信了!”
绯衣女子顿了顿,“也许、他是出于无奈。总之,他又回来了...并带来两个孩童,男孩叫夏生,女孩叫青荼。
那时谁也不知道两个孩童的身份,只是见他们模样狼狈,好像是为避难而来。便是这样,迷雾城城主南宫央还是动了怜悯之心,收留了他们,还让他们跟他自己唯一的女儿南宫朝舞一起生活。
那晚,夏生第一次见到朝舞,青丝如扣,眉黛如远山,眸似一池春水,略施粉黛。身穿一袭紫金衣,白纱轻笼,仙气尤然。一曲<霓裳羽衣舞>,十指柔若无骨,婀娜如夏夜风中出水菡蕖;眼波流转,明眸顾盼生娇,似满天星辰碎光流彩。仅这一次,便让夏生的心乱了节奏。
起初朝舞是不喜欢他们两个的,因为他们的目光里总是充满了防备和冷漠,不管朝舞如何百般对他们好,换来的都是冰冷的目光。
终于,朝舞耐性消磨殆尽。脾气上来,这两个不识好歹的人,竟然这样冷落她。
朝舞天生聪慧,对城内的花草极有兴趣,七岁时便对上千种花草的药性和毒性有所掌握,在迷雾城的北边有个仙踪湖,瘴气极重,日积月累湖边长出一种紫色的花,此花奇特,与双生相似,藤蔓紧密缠绕,一株二艳,竞相绽放,共七片花瓣,若将花粉刮下就能毒瞎人的眼睛。
哼,看你们以后还目中无人?
朝舞在挂满珠帘的房间里,悄悄将花粉洒在糕点上,更显精致美味。
但她没想到这次夏生和青荼没经她传唤,就第一次主动来拜见她。
朝舞一荒,将手中的残余花粉尽数抹在裙角,便转头看向他们。
早上就听说莫叔叔,也就是带他们来的那个中原男子已经离开了迷雾城。这么说他们是因为失去了唯一的靠山来找自己的咯。想到这朝舞有种莫名的快意。
夏生先走进来,毕恭毕敬行礼,说感激她的照顾,还掏出一件礼物给她。是一只草编的蝴蝶,被披上斑斓的水彩,分外逼真,朝舞惊喜地接在手中,喜形于色。
“我知道自己很傻,就那么一只小小的蝴蝶,就让我记住了这个眉目清朗的少年,不过,他真的是很会讨女孩子的欢心呢 ,即便知道有些风花雪月不过是逢场做戏,我也甘愿为了他,走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绯衣女子幽幽地叹,唐浩天看向她憔悴的眼神,好像眼前的女子已经不是刚才视人命如草芥的魔女,而只是一个寂寞的女子。
珠帘内,风铃过耳。
朝舞只顾摆弄手里的蝴蝶,几乎忘记了哪点心。是桂花糕,好香啊!夏生果然被吸引过去,这桂花糕夹杂着家乡的味道呢,夏生拿起糕点,递给青荼一只,正要送到嘴边,朝舞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顿时慌了,情急之下,把一壶水猛的向他们泼了过去。
啊!青荼的一声尖叫打破房中的宁静,但一瞬间,朝舞只看见夏生被烫红的双手,而夏生看见的则是青荼手上的水泡。
朝舞想说抱歉的,可是一出口竟是,谁让你们偷吃本小姐的点心?
而说这话时,朝舞死死盯着夏生的眼睛、
然而青荼晕迷过去,夏生顾不上朝舞,一把抱起她冲了出去。
当晚,全城最好的大夫都守在青荼的房间,朝舞躲在门外第一次感到害怕,不仅是担心青荼的伤势,更担心的是如果青荼死了,夏生将会如何?
15岁的少女,情窦初开的年纪,第一次这样在意一个少年。
那时的她只希望,青荼没事,夏生便不会再记恨她。但没想到,阴差阳错的,青荼的真实身份就这样被揭开了 。
[叁]
“那晚父亲的肩头一直没有舒展开过,我只担心青荼命在旦夕,便主动告诉父亲,一切因我而起,我愿亲自照顾她,并为她配置烫伤药,父亲叹息摇头,我便不再多言,径直退出房间,不想遇到了夏生。
你知道吗?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哭,为了那女子,青荼。
也许是出于无奈,夏生只能选择相信朝舞,跟她一同去仙踪湖边寻药引。
但那味草药极难寻找,就像中原的灵芝。是自己长了脚会跑的,那夜无星无月,夏生和朝舞只提着一对八宝琉璃盏借着昏黄的灯光在草丛中艰难地寻找着。
不知过了多久,夏生心急如焚,直问朝舞是不是找错了地方,但是半晌没回应,他提着灯笼大声叫喊着,直到看到湖面上翻腾着的几缕水泡。
想都没想,便纵身跳了下去。
朝舞被救起的时候,全身都湿透了,还吐了几口绿色的湖水。怎么这么不小心?夏生第一次责备她,那神情竟是担忧。
灯光下,朝舞靠在夏生的怀中,对上他那双清澈的眉目,心就像被水泡过,顿时软绵不堪。
夏生,你看,我找到了呢,朝舞挥了挥手中紧紧拽的草药,仰起脸冲他得意洋洋的笑。
那晚是夏生背着朝舞回去的,到了厨房,朝舞几乎用两个时辰的功夫才将药熬好。然而就在夏生端药走到青荼房间时,南宫央轻指一挥,碗就碎了,汤汁撒了一地。
城主....你...
夏生还想说什么,就被人绑了起来。朝舞一惊,冲上去问;为什么?
南宫央摆摆手,命人将朝舞锁到了房间,直到七日之后,才被放出,去找夏生,但被告知他已经走了。留下了青荼。
花了两天时间,才弄清楚事情的是非曲直。
原来青荼当日的昏迷并不仅仅因为烫伤,而她体内本就有剧毒,这种毒不会置人于死地,只会让人受尽煎熬,生不如死,而那天青荼被烫伤的同时,体内毒素一起发作,才导致昏迷。
那种毒,叫胭脂烫。
是苗疆特有的一种蛊毒,当今世上只有一个人会研制,便是中原的御医娓媚,尽管迷雾城避世已久,但为了长治久安,也建立了情报网络,以监测天下,就在那个将夏生青荼送来的中原人走后的第二天,中原宫中发生一件大事,端慈皇后被废,理由是她的女儿也就是青荼公主竟然不是皇上的亲生女儿,查证后,她也就和她的母亲一起被赐死。
然而,皇上终究不忍,只是命娓媚下了毒,便放逐出皇城。
再后来,夏生终于坦白了他们的真实身份。青荼的确是公主,而他则是年龄最小的御林军侍卫之一,为了守护公主,他毅然远离皇宫,一起随莫叔叔来到迷雾城。
那么,现在呢、夏生哥哥究竟去了哪里?
朝舞跪在父亲面前,泪如雨下,爹爹,你明可以救她的,为什么不救?
是的,胭脂烫的毒只有迷雾城的人能解。
南宫央忧虑的看着朝舞,你可知道爹爹要救她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不过,我已经跟他说了,要救她,救必须到极南之地找到千年雪蛤......
话没说完,朝舞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房间。
“那时的我只想找个机会,离开迷雾城,去找夏生,若不如此,我可能今生再见不到他。”唐浩天看见绯衣女子,哦,也许现在该叫她朝舞才合适,她挑了挑烛火,忍不住接话。
因为你知道,这世上根本没有千年雪蛤。
朝舞抬头,用惊异目光看了他一眼,说道,是啊,只有夏生那样傻,明明子虚乌有的东西,却还答应我爹。
那么,后来呢,你找到了他没有?
唐浩天忙不迭的问,但绯衣女子目光颤动,半晌嘴角才泛起一丝捉摸不透的笑容。
[肆]
出城不是件容易事。需要绝佳时机,仅这朝舞就用了半年。
半年后,夏生回来了,听说,还找到了千年雪蛤。
朝舞在第一时间冲进城中,果然看见夏生满身风霜,手捧一方丝帕,正要交给城主。
尽管隔得这样远,朝舞依旧感觉到杀气。是的,千年雪蛤早已灭绝,夏生带回来的一定是假的,而他真正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带青荼走。
气氛瞬间万变,城主接过丝帕的瞬间,夏生的剑已经直逼云霄。他说,城主这是你逼晚辈的。
朝舞万万没想到,夏生的武功竟然如此高超,眼看父亲处于劣势,朝舞心急之下做了个后悔终生的决定,便是将青荼劫持,逼夏生放下手中的剑。
朝舞猜的没错,青荼终是他的软肋,当她把剑架在青荼脖子上,夏生的剑形同虚设。
但是千算万算,朝舞都没想到,这个中原的公主,除了有一副高傲的面孔还有颗高傲的心,只听见她平淡的说了句,夏生,就到这里吧,我不愿再这样苟延残喘的活在人间,也不愿成为你一生的包袱。你为我所做,已经够了,真的够了。
话说到这里,朝舞分明感觉不对劲,但还是晚了一步。
只听见刷的一声,殷红的血便从剑稍喷涌而出。
那是朝舞第一次看见有人死在自己的剑下,第一次看见人死时,嘴角还带着笑。
很久很久以后,朝舞才明白,死,对于青荼来说是一种解脱。
可是,夏生却不这样觉得,那一声哀啸朝舞至生都不会忘记,因为那凄婉的悲鸣不仅贯彻整座迷雾城,还呼啸在朝舞的心中。
朝舞还记得夏生将青荼抱在怀中,一步一步走出迷雾城时的情景。
原本大家不打算放过他,是朝舞用手按住了父亲的剑。殷红的鲜血染红了朝舞的白色衣衫,更染红了她十六岁之前的悉数光阴。
“故事当然没有结束,只是后面的,你多少也听说了一些吧。”绯衣女子看着唐浩天,仿佛看穿他的心思,点头道,“对,夏生在离开迷雾城之后便改名换姓,变成了,暮歌。”
唐浩天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喉咙一阵疼痛。
而显然,绯衣女子并没注意到,只是凝着眉,也许回忆对她来说,是一种煎熬。
[伍]
迷雾城是在惶惶不安中过了接下来的三年的。因为几乎每天都会传来暮歌的最新消息。
而每一件,对迷雾城,都是一种威胁。
之前的南宫央做的种种。全是为了不让外人知道迷雾城的秘密,从此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但终究事与愿违,失去了青荼的夏生,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他隐姓埋名,机关算尽,从一介草民,爬到了御林军侍卫统领的位置。
但他这般城府,只有迷雾城的人才看到清晰,朝舞心中明白,他无非是想为青荼报仇。
爹,让我去解救迷雾城的隐患。我绝不会让任何人毁掉迷雾城。
“第二日,我就告诉自己,这次,无论如何都要除掉夏生,以保迷雾安危。”绯衣女子缓缓说道,烛光照着她那张明明灭灭的侧脸,然而有些事情,总不能在人的控制范围之内,比如感情。
[陆]
易容对朝舞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混进皇宫却不是那么容易。
她在城外徘徊数月,才等到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当今皇上六十大寿,举国欢庆,同时祝寿的歌舞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便是这样,朝舞买通那间歌舞坊,花大价钱,才进来皇宫。进去之后,她原想找一地躲藏,但来不及离开,就被人簇拥上了菊花台。
也许是因为那事之后,亦或许是因三年终于见到了夏生,朝舞竟舞步错乱,使原本精致编排的舞曲变成了一出闹剧。
龙颜大怒。
朝舞被关进了大牢。等待处刑。她以为九死一生,但万万没想到,有人来救他,而那人,竟是夏生。
而他故意刺伤自己之后谎称犯人那自己刺伤,然后,仓惶逃走。几乎所有人都信了他。而他们万万没想到,“私逃”的朝舞还在宫中,并且在大统领夏生的房中。
你我素未谋面,你为何救我?他说;因为我长得像他的一个朋友,尤其在跳那曲《霓裳羽衣舞》的时候。我当时问他,若只是这样,值得他冒这样大的险么?他点了点头,我的心就轻轻疼了疼,他竟然记得我,哪怕青荼死在我剑下。他今时今日,还能救下一个与我相似的女子,那代表什么呢?我想我已经对他下不了手。”绯衣女子眼中泪光闪闪。
朝舞在夏生的房中藏了三日,那三日是她人生中最美满的三日。
她假扮成他的贴身侍女,那样近的距离里,她快要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女子终究是女子,当她心里装下一个男子时,世间万物,一切都变得不在重要。
然而,就在朝舞贪恋这样的温暖时,夏生也得到了这样一个机会。皇上卧床不起,御医们束手无策。
朝舞看了他那张温润如昔的脸,突然做了决定,就算为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也好,为替青荼找个公道也罢,皇上驾崩之夜,朝舞潜入放遗诏的地方......
[柒]
尽管所有人都惊讶于皇帝的决定,但圣旨遗诏没有人敢反抗。
便是这样,化名作暮歌的夏生登上了皇位,第一件事就说彻查了前朝皇后的案子,找了证人,还了青荼公主和她母后一个清白。只是朝舞没想到,这个证人就是当年的莫叔叔,然而,有一件让朝舞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那便是,暮歌下令,将迷雾城收入中原境内。说收归,其实就是攻占。
果然,浩浩荡荡的大军闯进了迷雾城,那些视财如命的中原人,就像发现了肥肉似的,在迷雾城肆意掠夺。
当朝舞赶回来的时候,一切都晚了。昔日安详静谧的桃花园境,已经变成一座荒城。
而南宫央,还没来及见朝舞最后一面,就含恨而终。便是那时起,朝舞悲痛欲绝,恨夏生如此心狠手辣,同时也恨自己,断送了父亲和臣民的未来.......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守在这里,只要见到来这里盗宝的中原人便杀!”也许是心中无处安放的仇恨,绯衣女子脸渐渐扭曲,“我故意放出信息,我以为他会到青荼的坟上祭拜。但是,看来他早已没有了心。”
一滴烛泪自案台上缓缓滴落,三十年,也不过是沧海一栗。绯衣女子苦笑着。“故事说完了,你也该告诉我,这支钗头凤,可是暮歌交给你的 ?"
唐浩天想说,可喉咙却酸涩无比,竟无法发声,绯衣女子这才感觉到他的异常,沉吟半晌幽幽叹息,”一定是刚才那银针,伤了你的喉咙,也罢,三十年了,要来的早就来了。”说完神情一凛,将指尖剩下的银针悉数扎进了唐浩天的胸口。
一切都结束了!
只是绯衣女子没有注意到他微微张启的嘴唇,更加听不到他想说的话。
那钗头凤,自然是与朝舞有关的,但一个月前,身为御林军统领的唐浩天才在皇宫秘房中找到了这支簪子,秘书上记载,这是前朝皇帝暮歌为纪念心爱女子而叫人打造的。
朝舞只以为是夏生派人攻入迷雾城,却不知早有人对迷雾城的财宝虎视眈眈,那就是他们的莫叔叔,而他答应替夏生作证,为前朝皇后翻案的交换条件就是由他统领迷雾城。
但是,三十年,朝舞恨了夏生三十年,却不知有些事情便这般硬生生的错过。
夏生当然来过,却被莫长天告知,朝舞已死。
恐怕在世人眼中,夏生心中所爱的从来都是那个贞烈公主青荼,但没有人知道,夏生因眷恋迷雾城亡故女子,皇后之位空置三年。三年之后,暮歌皇帝驾崩,临死前,交与御林军统领一封信,让他带到迷雾城焚在朝舞的墓前。信中只有短短的几句话:朝舞,我的朝舞,我是暮歌,你曾经的夏生。朝舞暮歌。永远应该在一起的。可是,我们终究还是分开了,再过几许,我就可以见到你了,来生我们一定要化为那紫色的花,紧紧地缠绕在一起。雨中,妩媚的花瓣一片片旋舞在雨帘里。那么美丽,就像我们的爱情。
我的朝舞,哪怕你永远都不再原谅我,我还是要告诉你一个我守了三十年的秘密,这个秘密是,我爱你!
[捌]
唐浩天到下去那刻,风起、雨骤。那封信也随风飘落在雨水中,迫不及待地与泥土凝在了一起。微弱的烛光下,绯衣女子反反复复地看着手中的钗头凤,想起在宫中那三日,夏生将这把簪子送给她的情景。
当时,他有没有认出自己呢?
终是没有答案了,一滴滴泪自绯衣女子的眼眶中仓惶落下,烛光终于也灭了!
【完】
ps;其实吧,我要说的是,写这个文我没下太大功夫,这个文章的插曲实在是让我难找啊,难选择啊!自己折腾了好久也没找到,最后还是向群里的人求救,才找到这曲子,个人认为啊,这首曲子配这篇文,实在绝配,哈哈。最后,附上陆游的那首钗头凤,因为我好喜欢哦,再者本文灵感来源于它。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乾,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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