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开心网

 找回密码
 注 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1391|回复: 0

智者了达,于法自在(2016-07-04 16:08:30)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11 09: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诸众生,若心取相,
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金刚经》第六品

法和非法,同出心源。心若逐法,无有觉知,即是迷失;心若不逐,静观法轮,即是清醒。

法由心生,法即是心。若心取法,即是以心取心,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自心若不取,即合诸佛类。

心所生相,若投射出去,依物赋形,以形附体,仿若实有,即是法生,称名为法。心所生相,若不投射,局于内里,千转万化,无形无体,如梦如幻,即是非法。

法与非法,一心所生,有明知者,都不追逐,皆如幻尔。若知如幻,且还追逐,游戏神通,菩萨类尔;若不知幻,以假当真,用心用意,力捉力取,即是迷失,凡夫类尔。

诸佛菩萨,不取法,不取非法,无可取故。无能取,无所取,无我无法,智者了达斯事,处无为之中,行自然之道。是心真实,不动转故;是心虚假,无所有故。是心觉醒,不迷失故;是心清净,无所染故。

心之一字,解了不迷。人若知心,天地归根。心即是法,为法中王。人若识自法王,于法随意放旷。法不碍人,是人碍法。若能明心,既能见性,明心见性,即是智者。智者了达,于法自在。      

QQ|手机版|小黑屋|喜悦家园 ( 京ICP备12029068号-1   对不起,请原谅,谢谢你,我爱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11-28 11:50 , Processed in 0.119626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