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请描述“法身”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到目前为止对法身的描述有白灼灼,五彩光,还有的说是一种介于忽隐忽现的临介状态,是游离态的存在,我很疑惑。 法身是指事物自身,事物的实际存在,它是独自的,独自到心无法沾染它,无法靠近它,无法触及它。心对于法身的存在,就像一只小狗,对着一只烧红的铁球一般,你转着圈的无法对它下口,你只能看着它,用目光包绕它,却不能用口或身体碰触它半点儿。 法身如此清晰,它就在眼前,就在眼前,你却不能认识它。诚如诸圣所说,明明在目前,明明不能识。你不能说它是什么,说它是什么都在背离它,都和它无关系。 法身,心拿它没办法,但对法身的心的作用,变成了法相。所有法相,都只是心的变现。法相不是法身,但法相离不开法身。一朵花,作花想,见花相,是法相;于花相中去认识它的实际,认识它的实体,这是法身。法身不离万物,但万物不是法身,因为万物是心籍由法身而反应、反映的它自己的变化,它已离开了法身,它不是法身。所以,法身离不开万物,但万物不是法身。说到底,万物只是人类的认知与概念,而法身超越人类、超越一切有情种类的见地与认知。 法身遍处存在,随便抓取眼前一实际之物,离名、离相,观察它,便可认识它。离名、离相,认识了它,就是正知;正知之下的对那的认识,就是法身。法身有时诸圣也叫它如如。不管叫它什么,都是指的那个实际存在,那个在眼前的,那个最实际的,那个随时可以与你相遇的那。 以正知之眼,诸佛于黄花上能见法身,于翠竹上能见法身,于桌子上能见法身,于椅子上能见法身,于锅碗瓢盆、瓶瓶罐罐及任何一物上都能见法身。一切事物都是窥见法身的眼,因为一切事物本质实体都是法身。 法身不离万法,万法不是法身。因为万法是心的创造,心的千变万化所成,而法身心所不能创造。心能造的是法,不能造,只能照的是法身。法身只能照见,不能造就。法身,心只能反映,不能反应,因为心能反应的只是心自己,和法身没有半点关系。 认识法身的路径是,随意选取眼前一实际之物,先练习把人类赋予那事物的名称拿走,再把心赋予它的形象拿走,一切心所创造的都拿走,那拿不走的,就是法身。把心创造的归于心,心不能创造的、无能为力的、本来就在的、本来就是的,就是法身。 任意选取眼前一实际之物,离名观察它——离相观察它——离一切心的作用及分别观察它,突然,法身就能现前,突然,正知就会产生。法身现前,就是见性;正知产生,就会明白什么是正等正觉。 法身没有任何光,法身就像暗物质一样。有的光是心,是心的意识之光。心在法身上看到的光芒是它自己之光的反射。法身是玄,玄的意思是绝对的黑,深不可测,不可知,不可思考,不可议论。本心是妙,妙的意思是能生,千变万化,不可度测,不可驾驭,虚幻,不真实,抓不住,找不到,不存在,似有而实非有,可见,可知,但都如梦中景物。 法身并非若隐若现,法身恒定,法身不动。若隐若现的是心,心所感知的一切都是心。法身没有相同或不同的概念,法身也没有个体或非个体的概念,法身没有数或量的说法,所以诸佛称法身、实际无数无量——无数无量不是指一种东西太多了,多的数不过来,叫无数无量;不,并非那样,一样东西只要以个体而存在,即使它再多,也是有具体数的,有具体量的,不管数多少年,不管有多少,总有个数和量,所以不能叫无数无量。无数无量,是指存在没有个体,存在没有自体,不能以数来计算它,不能以量来量化它。佛说无数无量,是真的无数无量,是它字面的意思,不是伸延或比喻。 法身像水一样周流不息;法身像水一样,或固态,或液态,或气态;法身既不是动的,也不是不动的,法身没有动不动的概念,动不动的只是心,不是法身;法身清净,法身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概念;法身真实;法身遍处;法身就是万物本体,法身就是宇宙本体。 有关法身的认识,从观察实际起步,从小处窥见,于一花、一草、一水杯、一手表、一电脑、一本书、一只鸟,乃至你的指甲、头发、身体等,都可以认识法身,都能认识到法身。法身都在那里。法身在一切处,它寂静,它沉默,它赤裸,它等你认识它。 法身披着心的彩衣,但它并未穿着心的彩衣。就像你虽然穿着一层又一层的衣服,对那个身体本身来讲,它仍是裸着的,你仍到感到那个裸体。法身虽然总披着心这样那样的彩衣——你去看法身,看到的总是法相——凡夫肉眼虽总见法相,但总有智者能彻见那个法身。就像我们虽然穿了一层又一层的衣裳,但总有人觉知到,那个身体不管穿多少衣裳,它总是一个裸体。 对于觉知到身体是裸体的人而言,衣服是盖不住身体的;同样的,对于觉知到法身的人而言,心相是盖不住法身的。 法身是最实际的事物,是事实的最实际,当你能实际到底,就见法身。心脱尽它的衣裳,直到一件不剩,就能看见法身。赤裸的心,能见赤裸的法身。法身和心,二者只能以赤裸相见。所以,我说真心能够照见法身。真心是指脱掉所有幻衣的心,它如无有一丝尘染的明镜一般,能够如实的、不带一点扭曲的,反映存在之物。 妄心与法相对,真心与法身相对。妄心与法相对,妄心即是法,法即是妄心(这里妄心的意思是分别之心,概念之心,故事之心)。真心与法身相对,二者具一尘不染,一丝不挂,犹如赤裸的天女,面对赤裸的天神一般。 真心相遇法身,即是明心见性——你透明了心,见了诸法之本体;你看见了衣服只是衣服,裸体只是裸体,也即明心见性——你明了妄心只是妄心,也即见本体只是本体。明心见性,二者互通互达。若你能见性,必于性体上见了种种心,真心妄心,二者一丝不昧。若你能明了心,必于真心中看见性体,亦于妄心中看见性体。 见性见心者,看到真心、妄心、法身,了了见,清晰见,一起见,看见它们如同看见桌子上水果盘里的樱桃、香蕉和苹果一般的明了与清楚。 法身法身,名称法身,其实已无法无身,其法无身,其身无法。法身不可说,法身绝思量,法身离戏论。法身无心容身处,法身其心踏不着,法身没心下口处,法身妙心亦难生。法身是诸佛的老师,法身给予诸佛教法,诸佛一切关于对真相的认识,皆从对法身的瞥见中来。众生向诸佛看齐,诸佛向法身看去。能见法身者,即见佛法。可见法身者,能见诸佛。 唯佛能见法身,因为唯明心才能见性。佛即是心,法身即是性。欲见法身不难,知道法身是什么,知道窥见它的路径,正确习练,假以时日,必与之相见。诸佛门头,法身昭然显现。诸佛国里,法身一片。法身即是法界,法界无界,因为法身无身。 有关法身作此论,愿诸行者益智身。他年一旦通达了,去今未来作世尊。 一念行者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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