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可不可以“知”(了了灵知的“知”)为所缘的对象,修行止与观? 以我的经验,如果你所选择的修行对象与“十二因缘”无关或不是“十二因缘”之中的某一因素,那么,它对你除苦的帮助意义有限,因为你的所修不能中断心的习性反应,或对中断那些习性反应不那么强有力。 纯净的内观建议人们以“呼吸”和“感受”为所缘的对象来修习,这由“呼吸”和“感受”在身心中的位置,及它与十二因缘的关系所决定:呼吸连接着意识和潜意识、感受连接着身体和心,且感受在十二因缘中处在关键点,对感受不起反应即能断开十二因缘流转!正是基于这些原因,明智的修行人常常选择以“呼吸”和“感受”为所缘的对象,修习解脱之道! 以十二因缘中的元素为所修缘的对象修行解脱,犹如踏着台阶一步步登山,是踏实的、可靠的、修一步有一步效果的。但如果仅以了了灵知的“知”为所缘的对象修习解脱,那就犹如登山要依赖彩虹一样。 “了了灵知”是彼岸的风景,它是修行觉悟及解脱的果,以此果来作为工具“断”苦是不可以的,因为它是无为的——觉知本身并不造苦,因此它也不除苦。但你可以以它为参照,来有益于修行。且没有单独的灵知存在,灵知必须与念头相结合。没有念头也不存在灵知——五蕴怎么可能是分开的呢? 以培养觉知心和平等心为目标。因为平等心是断苦的根本,觉知心是预防进入苦的根本。仅有觉知心是不够的,仅有平等心也不足。因此,以培育二心为修行的目标,可以踏实、实惠的得到解脱的甘露。
分类:一念行者 《问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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