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爱的师父,每一个人都想去爱以及被爱。为什么?俗语说:「会先着眼于爱的,最后才会着眼于智慧。」这是真的吗?
克里虚那.巴提,爱是祈祷者摸索着走向神。爱是诗,诞生于存在的纯然的喜悦当中。爱是歌、是舞、是庆祝:一首出于感激的歌,一支出于感谢的舞,爱完全不需要理由地庆祝……为了这个不断地洒落在我们身上的极大礼物,为了这整个宇宙,从尘土到那神圣的。爱不是象你所了解的那样子,因此会有这个问题产生。 你问:「每一个人都想去爱以及被爱。为什么?」 因为爱是宗教的最高峰,爱是最超绝的宗教。爱是对神的找寻——当然,在开始时是一个无意识的找寻,不断地跌倒后又爬起,在黑暗中摸索。它的方向也许不是正确的,但意向是绝对正确的。 爱不是如你们所了解的是个寻常东西,它不只是一个男人和女人之间生理的吸引力。那也是,但那只是一开始而已,只是第一步。即使是在那里,如果你深深地看进它的深处,那么它不真只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相互的吸引,它是男性的能量和女性的能量之间相互的吸引。它不是一个A和B之间的吸引,即使是在平常的爱情事件中也包含着更深沉的奥秘。 因此没有人能够定义爱。有千万个定义曾经被尝试过——全都失败了。爱保持是无法定义的,非常捉摸不定、反复无常。你愈想要掌握爱,爱就会愈难以掌握,爱就会跑得愈远。你无法捉住爱,你无法确切地知道爱是什么,你无法控制它。爱保持是不可知的。 人们想要知道爱,因为知识给与权力。你想要对爱拥有权力,但那是不可能的事,爱远比你更强而有力。你无法占有爱,你只能被爱占有。因此那些想要占有爱的人,结果从未知道关于爱的任何事情。 只有那勇敢的人,只有那些赌徒,那些能够冒生命危险而被某种未知的能量占有的人,才能够知道爱是什么。 爱是朝向神的第一步——因此它对那些吊在自己头上的人而言显得很疯狂。而且因为人们不了解整个关于爱的奥秘,因为他们试图透过思维了解它……而它可能透过心被了解,记着:所有那些伟大的事物只有透过心才可能拥有。心是通向生命中所有伟大价值的门,通向所有最终价值的门,而头脑只是一部有用的机器,一个小巧的装置——它在市场里是很抢手的,但在庙宇里是全然无用。而爱是一座庙,它不是一个市场,如果你将爱载到市场里,它就被贬低成丑陋的性欲。 那就是人们一直在做的事:他们不是将爱提升为神,而是将爱贬低成丑陋的、野兽般的性欲。而奇怪的是,相同的人——教士、政治家、清教徒——曾经将爱贬低成一个丑陋的现象的相同的人,却在反对性,是性的仇敌。他们是摧毁具有无限潜力能量的人。 爱是一朵藏在污泥下的莲花。莲花从污泥中诞生,但你们不会由于莲花是从污泥中诞生而谴责莲花;你们不会说莲花是泥泞不堪的,你不会说莲花是肮脏的。爱从性诞生出来,而后祈祷从爱诞生出来,而后神从祈祷诞生出来。这是一个不断地翱翔、飞向更高又更高的存在。 但教士和清教徒已经将这整个现象贬降成性欲而已。一旦爱变成性时,它变得丑陋了,一个人开始觉得对它有罪恶感。是由于那个罪恶感才会有这个说法:会先着眼于爱的人,最后才会着眼于智慧……如果你问我,我会将它稍做修改。我会说:会先着眼于爱的人,会先着眼于智慧。 但这视你如何看待爱而定。如果你看到的是爱的潜力,爱所能达到的最高可能性,那么爱会变成一个梯子。如果你只看到污泥,你完全对污泥的未来视而不见,那么爱当然会变成某种丑陋的东西,会有很大的敌意在你内在升起。但对爱有敌意就是对神有敌意。 度蜜月回来后,米歇尔在办公室里打电话给他老爸。 「很高兴能听到你的声音,儿子,告诉我,新婚生活如何?」 「爸,我真的很烦。我想我娶到一个修女了。」 「一个修女。」震惊的父亲问他:「你的意思是什么?」 「唉!你知道吗?爸,她白天要休息,晚上也要休息。」 老爸恍然大悟地说:「哦!那个!礼拜六来吃晚餐,我会介绍修女院院长给你认识。」 一旦爱被贬低成性欲时,那时会先着眼于爱的人,当然最后才会着眼于智慧。但这视你而定。为什么要将爱贬降成为性欲?何不将贱金属冶炼成金呢?为什么不学习爱的炼金术呢?那就是我正在这里教导的。 教士根本不知道任何关于爱的事情——因为他们从未爱过,他们已经弃绝爱的世界了——他们一直在创造出一个很大的思想体系反对爱。 神父站在一群正聚精会神地听他演讲的乡下人面前,他对他们说:「你们一定不能使用避孕药。」 一个秀色可餐的女孩子起身说:「听着,你没有在玩这个游戏,就不要订定游戏规则!」 他们就是那些不玩游戏却在订定游戏规则的人。教士已经订定规则好几世了。这些遍及全世界的宗教人士一直在谴责一个具有伟大潜力的能量泉源,事实上,性是唯一的泉源。一旦性被谴责时,你就被谴责了,你的整个人生将会变得无意义。一旦性能量不被允许成长到它自然的高度时,你将会过一个痛苦的人生。 克里虚那.巴提,爱是神最伟大的礼物。学习爱的艺术。学习爱的歌曲、爱的庆祝。爱是一个绝对必要的需求;就如同身体不能没有食物而存在般,灵魂不能没有爱而存在。爱滋润灵魂,爱是所有伟大价值的开始,爱是通向神性之门。
摘自 奥修《法句经(四)》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