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谈论法身,
法身是一个概念,
它像一根手指,
它把事物指回原本的事物自身。
说到底,
真实的事物存在连法身这个概念也没有,
它无名,无相,不可定义。
看要看那无名的,
见要见那无相的,
觉知要觉知那不可定义的,
这样做就是修行——
出离意识概念泥坑的方式。
我说法身是指事物自身,
有的事物才有自身,
没有的事物如何有自身?
龟毛有没有自身?
兔角有没有自身?
石女儿有没有自身?
虚空有没有自身?
凡真实存在的有自身,
不真实存在何有自身?
有自身的有法身,
没自身的何来法身?
说到底,
法身不再是一身,
你不能再用“身”的概念来看待法身。
法身释放“身”的概念,
法身出离“身”的概念。
无身之身,说名法身。
要认识法身,要认识事物的实际,
离名离相——
离名离相可见法身。
离名仍有可观的,
离相仍有可见的,
有法身可论。
离名没有可观的,
离相没有可见的,
无法身可谈。
诸佛创造“法身”的教法,
只为引导我们出离名相的概念。
若将法身变成名相看待,
不但背佛离宗,
又误行者一程。
手指指向月亮,
藉由手指看见月亮,
看见月亮时忘掉手指。
法身这个概念指向原本的事物,
看见原本的事物忘掉法身这个概念。
谈论中的“法身”只是一手指,
不要咂摩它,不要吮吸它,
藉由它看见事物的实际,
看见事物的实际忘掉它。
事物的实际是离名离相的,
看那无名无相的,
这就是见法身,
如此见法,见法身。
法是名相的另一种表达,
法身远离名相。
应用于法,归依于法身,
如此行去,路同诸佛。
一念行者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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